大国资函〔2022〕9号
大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
复 函
陈平、何菊华、谭雯旻代表:
你们在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46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县属国有企业按照我县国企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全县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产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