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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大英县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6-17 15:3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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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函〔2022〕111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水函〔2022〕36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安委〔2022〕11号)、《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水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大英县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6日


大英县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巩固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全县水利行业继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24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有效压实责任、健全体制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夯实安全基础、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二、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水利部、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融入大英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严格照单履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省级水利安全责任清单(2.0)为参考模板,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定期调度通报、督促提醒,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三年行动向纵深推进。坚持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水利行业2个专题和8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完善制度标准和措施,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成效。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推动持续深化治理。开展水电站、水库、集中供水站、河道采砂、堤防等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等重点方面,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防工作浮在表面。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的重大风险隐患,上报本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七)突出重点开展检查。针对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电站、堤防险工险段、灌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五一”、汛期、中秋国庆、岁末年初、春节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做到“四不放过”。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稽查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不被通报、约谈及扣分。(规建股、农水股、河管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直属单位分工负责)

  四、着力防控水利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八)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施工分包活动管理,督促指导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相关股室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辨识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执法大队、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九)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继续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强堤防安全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强化病险工程安全度汛。压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水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十)强化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强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双主体”责任落实,检查“两票三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对大坝(闸坝、堰坝)、前池、引水渠、压力管道、厂房等水工建筑物进行常态化隐患排查,定期维护和检测闸门、启闭机、压力钢管等金属结构;对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及重要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巡检。(农水股具体负责)

  (十一)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加大水利工程场内施工道路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弃渣及河道采砂运输车辆道路交通源头治理情况,对超限、超载和不合格运输车辆出场的管控。(执法大队、规建股、河湖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季度报告制度,定期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并向社会公开。(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十三)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优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督促县级日常监督工作更加规范。通过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不断提升水利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提档升级。督促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按要求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用户管理、信息上报等工作。(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举办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防范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学习效果。(规建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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