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和〈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大灾普办发〔2021〕1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卓筒井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普查办”)。
一、人员组成
镇普查办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人员组成如下:
(一)主 任
李 铭 副镇长、卓筒井派出所所长
(二)副主任
李兴明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成 员
蒋 西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建华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张海英 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余小梅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 森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李思良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四)联络员
补中华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二、办公室职责
镇普查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镇普查办全体会议和工作会议,负责审签镇普查办重要文件,代表镇普查办参加有关活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审签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在主任委托下,召集和主持镇普查办相关会议,代表镇普查办参加有关活动。本次普查工作结束前,镇普查办及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的,由接替其工作岗位的领导及同志负责本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