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2〕107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各镇(街道)宅基地审批管理日常资料进行了实地抽查,通过抽查情况来看,部分镇(街道)宅基地审批资料存在管理不规范、资料散乱、归档不到位,宅基地日常监管不到位、“三到场”未落实,为进一步有效规范我县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现就宅基地审批管理及资料管理做如下规范。
一、规范资料
(一)规范做好农村宅基地与住房建设管理巡查记录簿。农村宅基地与住房建设管理巡查记录簿,是我们宅基地日常巡查的重要依据,也是上级考核的重要资料,各镇(街道)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落实村级宅基地协管人员制,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台账(详见附件1),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房事项。
(二)规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与住房建设管理档案资料。农村宅基地审批与住房建设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农户建房申请书、村组民主讨论会议记录、农房建设公示、所选住宅外观风貌设计图、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审批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农房建设监管“三到场”资料等18项内容(详见附件2),各镇(街道)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责任人,认真做好日常资料整理归档,同时,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和“三到场”制度,严格做到审批前实地核查、开工时现场放线、竣工时现场验收等关键环节现场监督,加大农房建设巡查监督,有效防止违规建房事项。
二、程序规范
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总体要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住房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做到村民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核公示、村民委员会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竣工验收等程序不缺失,严格执行“三到场”监管,全面确保村民建房不偏离规划“红线”、不超审批面积、不乱占耕地等问题发生。
三、总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房屋建设管理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既要做好农民宅基地用地保障,也要做到用地合法合规。各镇(街道)要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八不准”、宅基地管理“四条禁令”,严格审批程序,严把用地审批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发生。
(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宅基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或制作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耕地保护和宅基地用地宣传画册,全面普及国家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升广大农民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全民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有效促进耕地保护和宅基地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巡查,防微杜渐。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农村建房日常巡查责任制,全面落实镇、村两级巡查专员,坚持做到县级一月一巡、镇级一周一巡、村级一天一巡的巡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日常巡查台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杜绝违法建房问题和信访事项发生。
(四)加强监管,落实“三到场”。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管,逗硬落实“三到场”制,做到建房审批前的现场勘测“一到场”、建房开工时现场划线“二现场”、住房竣工时现场验收“三到场”,认真做好农房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农户偏离规划红线和超面积建房问题。
(五)强化管理,规范资料。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新的宅基地审批管理资料模版(附件1、2),认真落实专项人员做好宅基地审批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整理好各项农村用地建房各类审批资料、日常巡查和三到场台账资料,做到每项审批、审核资料不遗漏、不缺失,我局也将对资料规范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通报。
附件:1.大英县农村宅基地与住房建设管理巡查记录簿
2.农村宅基地审批与住房建设管理档案资料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