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财函〔2015〕29号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吕长华、王肇文、邓金生、马正蓉、刘裕华、曾桂琼、林凤全、龚世贵、王洪、聂兆明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第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置房建设问题,既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安置房建设工作,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了全县安置房建设专题会议,对推进全县安置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照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安置房建设资金统筹。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县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建立了全县拆迁安置和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资金筹集和调度,合理提出支出计划,切实加强对全县安置房建设资金统筹。二是足额保障拆迁安置过渡费和补偿款。2015年7月,县财政部门已足额拨付隆盛镇2015年度拆迁过渡费
1,091.1万元;拆迁补偿款已统筹纳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中安排。三是加强安置房选址和规划。截至目前,隆盛镇聂家坝1-8社安置房选址和快捷通道青坪村、赵坝村安置房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隆盛场镇至船山区段杜家寨村、后坝村安置房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赵坝村1社、3社安置点与药香小镇段绿化提升方案已交于隆盛镇;犀牛新村规划已于2015年8月26日经大英县第64次规委会重新审议并原则通过,对该区域安置布局方案进行优化。
大英县财政局
2015年9月23日
(联系人:吕炯儒 联系电话:781378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大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