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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下达2021年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1〕3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1〕35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28万元;2022年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43.4万元,共计71.4万元。该项补助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