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2日18时50分左右,在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燃爆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同志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7月13日,市委书记邵革军指示,要深刻吸取宜宾燃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6日,县长胡铭超做出工作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领导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18〕58号)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措施,重点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二、迅速行动,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合成氨行业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长流域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立即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和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审批和执行情况。
3.企业自动化配置或改造情况。主要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措施是否到位;液体储罐的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以及高、低液位报警、联锁是否适用;重大危险源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情况。
4.企业有无建立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情况。主要包括:有无随意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的情况,有无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情况。
5.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设备安全设施巡检、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装置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及设置情况。
6.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现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情况;生产场所是否违规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7.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分片包干负责联系等制度,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情况;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有无对重大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8.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机构,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是否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等。
9.今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持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17〕80号)的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务必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监管
今年汛期以来,全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我县也经历了“7.12”洪峰考验,较长时间的暴雨、高温、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度汛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切实加强汛期组织领导。要督促辖区沿江沿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排水系统的疏导和包括清净下水池在内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生产装置的运行维护及时排查更换腐蚀严重的储罐、管道、法兰和设备等,防止跑、冒、滴、漏。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提前做好设置围堰、加高围墙、疏通排雨水管沟、检修排水闸阀等工作,并做好排水机泵应急防汛器材和其他物资的准备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加油加气站要严格执行雷雨天气停止加油作业并在雷雨停止后半小时方可作业的规定。
(四)严格执法检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抓好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的同时,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规定,强化暗查暗访。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严双查”(即: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严格痕迹记录,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整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复查验收,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进行登记,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五到位”的要求。
(三)加强汛期监管,严防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汛期安全再部署、再准备。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把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的重点地区、地段、建筑场所、厂房等进行重点检查,对防汛设施、设备等要逐项核查,确保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情况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出通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五)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做到科学、准确、高效应对和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对应急救援不力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