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镇建立和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居委会):
《象山镇建立和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象山镇建立和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
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
近年来,我镇宗教工作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形势总体向好发展。但是,在宗教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宗教活动比较混乱,少数农村宗教和宗教互相渗透,利用宗教敛财,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相互混淆;一些宗教活动开展隐蔽,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网络不健全。这些现象入不切实际纠正,将影响党的宗教政策在我镇正确贯彻执行。对我镇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的宗教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把宗教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进一步健全镇、村、寺庙宗教工作网络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宗教工作的人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宗教的日常工作。
二、
进一步明工作职责
(一)
镇级宗教工作职责
一是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宗教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宗教事务。二是积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领导本辖区内村(社区)的宗教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宗教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及人员培训。四是建立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为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五是深入调查,及时掌握宗教方面的动态,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量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六是掌握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的情况,建立有关档案。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依法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协助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安全工作的检查。八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人士参加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大力提倡兴办慈善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九是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对未经批准和私设活动点和乱建寺观教堂、乱传教的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确保本区域宗教内部和社会稳定。十是及时处理,化解本辖区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三无”(无火灾、无盗窃、无突发事件),发现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稳妥进行处理。
(二)
村(社区)宗教工作职责
一是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村宗教事务。二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总价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掌握本村宗教活动情况,提供相应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四是联系宗教界人士、尊重和听取宗教人士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和调动宗教人士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五是帮助宗教部门进行年度检查工作,对暂住人员督促,遵守户籍管理及其他规定,六是保护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和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工作,把防患措施落实到实处。七是建立重大宗教活动报告制度,制止乱建寺观教堂,私设聚会点以及外来人员乱传教,认真做好受宗教地下势力影响和控制的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防治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邪教活动。八是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不歧视信教群众,不损害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利益,不插手宗教内部事务。不利用宗教敛财,坚决制止集体和个人强行控制寺庙收入或参与分成。九是教育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防治宗教方面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十是引导信教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在信教群众张开展创文明、四好户等活动。
三、
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落实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责任。
附件:1.象山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2.统战(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及协管员(联络员)
大英县象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发
|
附件1
象山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国瑞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肖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查素芳 镇党委副书记
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李旭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锋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彭子玉 副镇长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雅玲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南胤 党政办公室主任
蒲 涛 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红红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熊晓彬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 帆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漆家良 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杨 微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付博文 象山派出所教导员
查小兵 象山司法所所长
张爱明 象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由黄雅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亚运同志为统战工作联络员,做好宗教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接任同志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