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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遂州巾帼双创之星”的通知

2016-3-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0a9881347a1e440680c885b9b8568e1a","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各县(区)、园区妇联、人社局、科知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市妇联、市科知局、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遂州巾帼双创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开展遂州巾帼双创之星评选活动,在全市发现树立一批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职业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女性先进典型和创新创业明星,激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扎根遂宁、服务遂宁,汇聚起推动遂宁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评选时间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三、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行业影响力、专业技术造诣和对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贡献,不唯学历职称、不唯资历身份,不拘一格评选人才。

四、评选对象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涌现出来,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富有生动多彩创业创新实践和催人奋进精神风貌的优秀女性创客。

五、评选条件

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自主报名或作为推荐对象: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市范围内及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群众认可度和美誉度;

(二)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以各种形式投身创新实践,取得显著创新成果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创办和领办企业的,要求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所创企业或产品在服务地方经济、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创业就业上有突出贡献;所创办的企业已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四)技术创新的,要求在各自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创新成果要能应用于具体工作和实际生活,创新举措要能打破常规,并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五)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各自行业系统领域和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创新的成果要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在各自行业和工作领域属于首次应用;

(六)有自主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产品或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创评活动消息,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制作女性双创公益广告,在重要时段、显著位置刊播;挖掘宣传女性双创的感人故事;遂宁新闻网、市妇联网站等新媒体开设女性双创专栏。各级妇联要牵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推荐报送阶段(5月—6月)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社会推荐和媒体推荐等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1.组织推荐。通过层层遴选、优中选优,各县(区)推荐20名人选,园区推荐5名人选;市级部门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名额不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2.个人自荐由个人到市、县(区)妇联填表报名;

3.其他推荐。个人、媒体和社会认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双创人选,可在遂宁新闻网、市妇联网站上直接报名。

(三)服务选拔阶段(7月-8月)

组织市巾帼双创导师团成员分赴各县区、园区,与推荐人选见面座谈,了解情况,开展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做好双创之星候选人的摸底工作。

(四)评选表扬阶段(9月—10月)

1.初评。组委会召开初评会议,参考前期组织选拔阶段摸底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筛选出各行各业50名“双创之星”候选人。

2.网络投票。在遂宁新闻网、市妇联网站以及相关新媒体上展示“双创之星”候选人事迹,并进行网络投票。

3.终评。组委会召开终评会议,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社会影响和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打分,再综合网上投票得分,评选产生“遂州巾帼双创之星”。

4.公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遂州巾帼双创之星”名单和事迹。

5.命名表扬。对公示合格人员报组委会研究决定命名,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

(五)事迹宣传阶段(11-12月)

组委会将收集整理“遂州巾帼双创之星”事迹材料、图片资料等,通过编辑书籍、拍摄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本地本行业(系统)人选的推荐、评选工作,真正把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优秀双创女性人才推选出来。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按照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活动为契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通过组织发动和媒体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四)资料报送要求。各级组织和个人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遂州巾帼双创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创新创业成果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个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如有获奖情况,提供奖励证书或材料复印件1份,附推荐表后统一报送市组委会汇总。

    

    附件:“遂州巾帼双创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遂宁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9日


附件

“遂州巾帼双创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一寸照片)

学历

 

籍贯

 

联系

方式

 

身份证号

 

联系

地址

 

企业/单位名称

 

所属

行业

 

创新创业事迹及其成果(可另附材料)

 

 

 

 

 

 

 

 

 

 

所获得的荣誉情况

 

本人承诺

    

本人对《“遂州巾帼双创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所填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签名:

                                                          

 

 

 

县(区)、园区妇联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县(区)、园区科知局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县(区)、园区人社局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市妇联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市科知局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市人社局意见

 

单位签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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