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群众维权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健全群众涉农安全合理诉求机制。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完善局长信箱,及时掌握了解群众关心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依法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二)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便民措施,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加大纠错力度。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用记录为重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诚信评价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防范机制,促进行业守信自律。
五、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推进本单位(股室)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股室)要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构建从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再到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工作闭环责任体系,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使用,严格做到持证上岗。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业务骨干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胜任职责的行政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