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2015年种粮大户财政奖补制度实施方案》(川财建〔2014〕143号)关于“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实行按核实的2014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的规定,我县历年来对种粮大户补贴均按上一年度种植的面积进行补贴,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计划是对2020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但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344号)文件最新规定,2022年种粮大户的补贴实行用于2022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从而导致2021年的种植面积无法落实补贴。为保证政策实施连续性,保障种粮农户切身利益,保护其种粮积极性,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用2021年度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补贴2020年及2021年两个年度的种植面积。
为尽快兑现补贴资金,请各镇(街道)于2022年7月26日前报送种粮大户2021年度的种植面积,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申报表(附件1)和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2)报县农业农村局A418室,电子档发送至彭婷婷钉钉号。
附件:1.大英县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大英县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