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
1.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节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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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食用植物油、儿童食品、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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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城乡接合部、农村社区居民院落、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交通出行集散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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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强质量监控 |
1.配合做好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强化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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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省局安排的评价性抽检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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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科学制定201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 |
3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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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强食品经营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
1.开展“双创”等示范创建活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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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监督各类食品市场主体完善制度、合法经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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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经营者信用记录,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单位信用档案。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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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加强队伍建设 |
认真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执法水平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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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服 务 环 节 |
一 |
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承接工作 |
1.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改革。按照省局工作统一部署,熟习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工作流程。 |
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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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与省、市局协调,协助完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建设。 |
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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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培训和前期资料的收集,按我局权限开展许可工作工作,保证6月1日能顺利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
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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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1.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所辖学校检查覆盖面达100%。 |
分别在4月前、10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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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与辖区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要落实陪餐制度。 |
4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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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广学校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总结已有经验,在我县城区学校进行试点。 |
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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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宿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6-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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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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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
1.开展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对各片区量化分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在省局印发新修订实施细则后做好宣贯工作。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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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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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集中就餐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9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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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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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活动、传统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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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各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和“飞行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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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服 务 环 节 |
四 |
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 |
1.巩固2015年建设成果,到2016年底全县“明厨亮灶”建设率要达到30%,在学校食堂与大型餐饮企业完成远程视频监管。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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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已达到“明厨亮灶”建设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摸底,培育掌握一批亮点企业。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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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 |
探索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对第三方平台进行培训教育,要求其认真审查加入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卫生状况。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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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示范创建 |
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活动。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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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强对农村家宴的指导 |
1.探索农村家宴协会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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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承办农村家宴的乡村厨师培训与指导,对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要进行现场指导。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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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监督抽检工作 |
1.配合省局业务处室和市局相关科室完成国、省、市政府民生计划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任务,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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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监管中高风险和重点品种制定全市的抽检计划,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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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评价性抽检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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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