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 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5〕4号)及市目督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遂目督发〔2015〕14号)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2015年计划投入26.3亿元实施12项民生工程、投入16.98亿元办好21件民生大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关心弱势群体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是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持续不断地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乡(园区、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英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全县民生工程日常工作。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各镇乡(园区、社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辖区)所承担的民生工作项目,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规范实施。
二、落实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计划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12项民生工程,以及改善农村公路、改造县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等21件民生大事(详见附件)。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所承担民生工程项目的牵头汇总、任务分解、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汇总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要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将每一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应的责任领导、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到每月每季度。各镇乡、园区和社区具体负责所承担民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资料收集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要及时制定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组织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西部大英网、《遂宁日报·大英专刊》等新闻媒体及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开辟民生专栏,切实加大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民生工程实施氛围。县财政局要积极筹集民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及时拨付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并加强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民生工程资金安全。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督查督办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实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牵头负责所分管部门承担民生工程项目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着力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施规范有序
(一)公开公示制度。所有民生工程项目除按项目自身要求进行公示外,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在政务外网公开,其中民生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计划目标、资金安排、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计划进度、实施对象及地点等)于5月底前公开,实施进度于每月25日前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于每季末公开,公开的责任单位为承担民生工程的县级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县委督查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通报项目进度,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有效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实施。
(三)月报季查制度。由县级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每月对所承担民生工程进行一次梳理检查,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小结,形成季度分析报县级分管领导;县政府督查室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逗硬考核评估,强力推进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拖拉、实施进度滞后、问题解决不及时,以及瞒报、虚报、漏报、迟报民生工程情况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扣减目标分,对情节严重以及拒不整改问题、违规操作、乱用套用挪用民生资金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五)资金管理制度。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各镇乡(园区、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管,坚决禁止截留或挪用、套用、乱用项目资金,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以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为枢纽,连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宣传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交流制度,做到定期上报项目进度,随时反馈动态信息,每月上报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大英专刊》等新闻媒体刊播每月不少于1条。同时,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要积极强化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联系和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倾斜,促进我县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2015年民生工程资料报送地点:县政府办413室;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7833116,QQ:25855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