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县级部门重要岗位
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治理“中梗阻”现象,打造省市一流发展软环境,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赵世勇市长在市政府六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39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县级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省市十项规定,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增强“四个意识”(政治、大局、核心、看齐)为重点,实施“四项举措”(媒体问政、建立台账、强化督导、科学评估)为抓手,切实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现象,督促县级部门重要中层岗位负责人做到“四个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公开行政、廉洁行政),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监察对象
县司法局公证处等24个县级部门中层重要岗位负责人(详见附件1)。
三、监察内容
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文明执法、违规执法等问题;
高效行政方面,是否热情办事、快捷高效,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公开行政方面,是否公开办事,阳光操作,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
廉洁行政方面,是否干净办事、廉洁执法,是否存在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由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负责组织重要岗位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重要岗位负责人座谈,明确对重要岗位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县广播电视台、大英专刊开辟专栏,滚动宣传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职能职责、服务承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公众参与监督。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6年4月至12月)。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自查,着重从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行能力、高效廉洁等方面找问题、查原因,研究整改方案,制定长效机制。自查报告于2016年5月15日前书面报县监察局(县纪委607室)、县效能办(县政府办406室)。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负责组织县效能监察专员和新闻媒体,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以上明察暗访,每月随机回访服务对象,及时公开通报督查和回访情况,并作为年度满意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县级相关部门认真总结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6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公开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开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县级相关部门要将为民服务的重要中层岗位作为监察对象,参照本方案认真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于2016年4月15日前书面报县监察局、县效能办。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要认真督查监察对象,特别是2015年度排名靠后继续作为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各监察对象要如实将当天工作内容全部录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不得弄虚作假。县级部门重要岗位每月工作台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书面报县监察局、县效能办。
(三)强化科学评价。一是动态评价(100分)。每月电话抽访服务对象,月均得分按60%进入总分。二是集中评价(100分)。年终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各界代表现场评价,得分按40%进入总分。三是综合评价(倒扣分)。对未按要求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影响工作的,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扣1—5分。
(四)强化考核运用。对评议排名前8位的通报表扬,排名最后1位的通报批评,并扣减所在单位目标分0.5分。对评议排名最后2位的继续作为次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对不满意率超过15%的重要岗位负责人,由所在单位予以诫勉谈话,并调离原岗位,扣减所在单位目标分0.5分;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重要岗位负责人按程序免职处理,并扣减所在单位目标分1分。
附件:1.大英县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
2.大英县重要岗位工作台账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附件1
大英县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