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宗教场所消防设施纳入政府台账的建议》(第20号)交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落实局村建股一是解读到位,组织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盐井街道办事处和各镇等协办单位认真学习代表建议内容和《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理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问题解决方向。二是沟通到位,加强与代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辖区的沟通,并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代表意愿,面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方式和方法,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三是督促到位,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发出提醒敦促函,要求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统筹规划、逐年优化,“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杜绝高峰山“5.31”火灾事故在我县的发生,确保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和广大信众的生命安全。
组织部门研究照片 同代表沟通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