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实行县统筹、镇(街道)落实、村主体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各帮扶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帮助引进产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强化人员落实。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镇领导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1-2名村级人员,专门负责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重点抓好2019-2022年实施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的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各村定期上报相关调度表。
(三)加强考核激励。全县将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考核。对各镇(街道)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全县将认定一批先进村进行奖励,总结形成典型模式,在全县推广。
(一)加强集体经济扶持壮大村融合调度。从6月起,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2019-2022年集体经济扶持壮大重点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情况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以便全县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工作(已单独发通知及附表)。
(二)加强全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村持续开展。各镇(街道)要结合2022年大英县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回头看”工作责任清单(附件1)、 2022年大英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附件2)、2022年大英县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目标任务表(附件3),持续抓好我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
(三)加强集体经济收入进度调度。从6月起,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集体经济收入进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以便全县掌握汇总各镇村集体经济收入完成情况(已单独发通知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