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整改到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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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整改到位,未造成影响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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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1-5人的,且能当场整改到位。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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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整改到位。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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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及时整改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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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及时整改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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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及时整改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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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被发现,且能及时整改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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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首次发现,未严重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且主动整改和消除危害后果的 |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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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文化市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