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畜牧兽医站:
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对全县存栏能繁母猪(至少产仔1胎)5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头(其中:种猪基地在我县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0元/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统计精准。各站要对每个符合补助条件的养殖场,组织2人以上采取现场点数、连续视频等方式现场核实现存栏能繁母猪数量。现场统计人员对统计数量真实性负责,要全面做好自身消毒防护,通过圈舍类型、能繁母猪特征等清晰辨别能繁母猪和非能繁母猪,确保实际存栏与现场统计相符。坚决制止重复统计、将非能繁母猪统计成能繁母猪等情况。
二、细致复核把关。各站要对原始档案记录(生产、进出场记录,各类票证等)、视频统计数量等方式再次认真复核把关,确保实际存栏、现场统计、原始档案记录三者一致,坚决制止编造、篡改各类记录等非法牟利行为。并规范归档备查,同步报畜牧业发展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现场抽查。各镇要组织力量迅速开展该项工作,务必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经现场统计人员签字、站长签章的统计结果报畜牧发展办公室代昌伟同志汇总。县局将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凡报送结果与抽查结果不一致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