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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16〕13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
复 函
民进大英县总支部委员会:
您在县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城乡环境面貌呈现新变化。县域规划全面覆盖,修编了城市总规,编制了乡镇和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规划,完成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绿地系统、风貌景观等专项规划。城市建设全面提质,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太吉片区建设,有序推进老城改造,城市建成区拓展到17.08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6.83万人,城镇化率提高5.88个百分点。镇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路网、农田水利和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建成幸福美丽新村68个、新村聚居点60个,特色小城镇竞相发展。交通建设全面提速,实施国省道大中修、干线公路畅通等七大工程,新增国道2条、省道5条。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完成“四街一线”风貌改造,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郪江流域环境连片治理,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同时县公用事业局、执法局创新思路,积极学习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多方筹集资金,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二、突出民生为本,加快安置房建设
目前我县安置房建设模式多样,有BT模式、开发+安置模式、固定房价拍卖地价模式。今年开始拟实施货币化安置模式,该模式将减少政府统建安置房建设成本,有效化解我县商品房库存,拆迁群众还可提前住入新房,同时可减少过渡安置补助等相关费用和过渡期间的社会维稳压力。
(一)在建安置房。共10处、71.07万平方米。一是加大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对现有在建安置房财政重点倾斜,确保山水乐居、凉湾三期、余粮村2社3社、隆盛快捷通道、农业产业园区等5处安置房2016年12月底安置入住。二是加强水、电、气、光纤等部门工作对接力度,已进入收尾期的凉湾三期、山水乐居等建设项目加快要素配套,在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配套建设,年内如期入住,未启动水、电、气、光纤等配套建设的在建工程,提前介入要素配套对接,保障在可实施配套建设时点能及时进场建设。三是加快在建的郪江新城1、2、3社及4、5、6社,天星村、水井村、朝阳南街等剩余31.73万平方米在建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能够建成投用。
(二)未开工安置房。共10处、75.64万平方米,拟采用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加快群众安置入住进度。一是加快我县货币化安置政策制定,全面实施《大英县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试行方案》《大英县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结算办法》。二是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政策的落实,未启动建设基本程序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不再新建安置房。通过政策指引,引导群众货币化安置,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安置还迁任务。三是提高实物安置房建设招投标门槛。今后新建的安置房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招进信誉良好、资金保障能力强、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参与建设,保障安置房建设快速、安全、优质,加快安置群众入住时间。凉湾四期24.36万平方米的安置房现已完成设计、预算、财评、招投标代理机构确定等工作,目前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三、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
近年来,我县采用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约130000万元,建设了一批项目,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也缓减了政府资金其他方面财政压力。“十二五”期间分别向上争取了棚户区建设资金、污水管网以奖代补资金、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公租房补助资金等10余项上级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共计72个,共争取资金40202.8万元(2016年截至目前已经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896.87万元)。我县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约20000万元建设了城区环境提升工程和太吉安置房。通过争取世界银行贷款,先后贷款共计9000余万元,建设了红旗大道、罗桂路、郪江南路等项目。通过与银行合作,利用太吉安置房在国开行和农发行贷款50000万元,已到账15000亿元。
四、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近年来,我县建设的主要城市基础设施有卓筒大道、花园干道、建设路、天平街、环城路、郪江北路、梁家坝滨江路、聂家坝滨江路、梁家坝中路、罗桂路及延伸段、郪江南路、郪江东路、南华路、蓬莱路及延伸段、郪江新城蓬莱大道、郪江新城滨江路、采和大道及四座桥梁、湿地公园、中心城区排水、老城滨江路、红旗大道等市政项目和凉湾三期安置房和太极片区安置房。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县住建局通过聘用、借调增派了5名项目业主代表,实行项目业主代表负责制度,要求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跟踪服务。同时,加强监理监管,实行监理签到制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实行检测加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住建局从设计源头抓起,委托高水平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委托丰富经验的专家进行审查,涉及有景观内容的还征求了社会意见,待县规委会通过后才组织实施。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县住建局也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加大资金投入,采用连砂石等回填材料进行路基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联系人:钟灵知;联系电话:1398256711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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