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前14天内有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尚未解除隔离)人员接触史的;
6.体检前7天内有四川省内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州)旅居史,根据我市疫情管控措施,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
考生若体检前7天内有四川省内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州)旅居史,请提前致电本公告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或告联系电话,了解我市对相关地区的具体疫情管控措施。
7.根据四川疾控“重点地区提示表”管控措施,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
“重点地区提示表”(请考生持续关注该表每日更新,以最新时段更新内容为准)查询方法: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四川疾控健康提示”-点击文章底部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重点地区提示表”。
8.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疫情防控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联系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同意后可另行确定时间进行体检。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要求,做好防疫工作,保持安全距离,配合主检医生,确保体检有序进行。
(六)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前应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5-2989391、2988095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25-265501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