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回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综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
指用于人大代表日常办公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2(项):指用于政协日常办公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
年度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指用于依法治县、访信维稳调节、村建制调整优化工作支出。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指用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指用于非公经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16.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项): 指用于武装基层工作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 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智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2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用于智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环境治理资金。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政府城乡环境整治。
2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28.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围堰整治资金。
3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用于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经费、2020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好村)。
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3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用于斗笠村壮大集体经济资金。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用于安全社区建设。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指用于政府安全监管。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用于自然生活救助。
38.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指不能划分具体的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4.……。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大英县回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问题调解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