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社区、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积极探索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和扶持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并协调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养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镇乡、各部门做好大英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国资局、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残联、县老龄办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办联系分管副县长的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建设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试点工作落实。
(二)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对试点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对策。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问题,统筹推进县、镇(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二)县民政局:制定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和扶持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并协调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养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镇(乡)、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县政府督查室:建立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试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将试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县财政局:将养老服务发展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建立县试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遂宁市居家和社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足额匹配地方资金,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
(五)县卫计局: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特困、失能、失独、高龄老人或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为失能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县人社局: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工作; 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
(七)县规划局、县住建局:统筹规划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规定标准落实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定,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指导和监督镇(乡)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等。
(八)县教育局:制定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县内职业学校设立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等。
(九)县国资局:积极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国有闲置资产统筹安排,解决场地不足问题,使城市社区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
(十)县公安局:加大老年消费者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骗购行为。
(十一)县文明办: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表彰命名社会服务窗口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孝亲敬老”模范个人,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县司法局:畅通涉老侵权渠道,开设“道德法庭”和点评栏,处理涉老纠纷。
(十三)县文广新局:将老年文化需求纳入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项目,丰富全县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加强全县养老服务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为老服务的作用。
(十四)县工商质监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予以工商登记并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十五)县残联: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配合开展老年残疾人专业化服务。
(十六)县老龄办: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采集,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老年协会开展互助养老服务。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十七)团县委: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一系列敬老爱老活动,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的重大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把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
大英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陈海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召集人:郭 彬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长恩 县目标办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 进 县国资局局长
陈海军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杜红松 县人社局副局长
敬 杰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安雪梅 县规划局编研中心主任
李 浪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实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其柱 县文明办主任
代 俊 县司法局副局长
彭 波 县工商质监局总工程师
吴雪梅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曹少芳 县残联副理事长
胡文豪 县老龄办主任
李婷婷 团县委副书记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