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业务宣传、采购文件等多种手段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扩大“政采贷”政策的知晓度,并积极协调和引导更多银行机构参与“政采贷”服务,推动“政采贷”扩面增量,实现融资笔数、贷款金额较大幅度提升,进一步保障企业资金不“断流”,帮助企业战“疫”渡难关。
加强政策落实。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切实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比例,进一步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我县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率力争达90%以上。
加强采购管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两类适用主体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评审过程等四个方面列出禁止事项24条,对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三类适用主体作出21条禁止性规定,为参与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划定红线,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