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大府办函〔2016〕12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
复 函
民进大英县总支:
你们在县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意识
一是县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县内养殖业主召开各类畜禽养殖治污工作会、专题推进会和现场培训会等49次,增强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二是结合“科技四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到县内11个镇乡设立集中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三是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要求,结合我县典型执法案例,各驻场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普及生物垫料、干湿分离处理粪污等4项畜牧业生产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现代设施设备,加快了治污新技术推广运用步伐。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准入标准
一是提高养殖准入门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意见》,创新建立了“并联审批”机制,严格坚持“先规划、后选址,先报批、后建设,环保设施与养殖场舍建设同步”原则,实行规模养殖申报备案和“三同时”制度,明确要求新建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达到建设总投入的20%以上,确保畜禽养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保过关。二是规范环保养殖程序。加强温氏、齐全寄养户排苗管理,完善排苗流程。县畜牧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县生猪养殖档案和寄养排苗程序的通知》,规范了相关程序,从而倒逼我县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觉整改,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养殖环境。今年来,已暂缓排苗9户。三是确保项目资金引导。坚持把国家专项扶持资金与环保设施挂钩,凡是无环保设施、饲养规模与环保设施不配套、环保设施验收不过关或环保设施未启动者,一律不得享受项目资金支持;在资金的安排上,重点向环保设施改造倾斜,近两年用于环保引导的资金达300余万元。
三、创新治污模式,促进生态养殖
一是大力推广“沼气池+人工湿地”粪污消纳模式,全面推广“猪—沼—果(林、鱼、菜)”循环种养模式,重点推广“生物发酵零排放”“干湿分离法”等新型处理模式。二是根据养殖场规模大小,指导推广业主采用不同有效的粪污处理工艺。存栏200—500头的养殖场,采取“沼气+生物发酵床”工艺;存栏500—1000头的养殖场,采取“沼气+生物发酵床”或“干湿分离法”工艺;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采取“工厂化+人工湿地”工艺。三是积极与川农大开展合作,试点用生物离子工艺处理养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有效减少养殖污染,推动养殖环境根本好转。
截至目前,全县有“沼气池+人工湿地”粪污消纳模式养殖场1家、“猪—沼—果(林、鱼、菜)”循环种养模式养殖场452家、“生物发酵零排放”新型处理模式养殖场139家、干湿分离法处理模式18家,全县所有适度规模养殖场均已建设有各项治污设施。
四、加大治理力度,健全监管机制
一是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高效开展,近年来,全县共计治理养殖污染企业237家,关闭28家,罚款3家共4万元,行政拘留3人,全县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率已达85%以上。二是严把巡查督查关,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建立辖区负责、县级督导、政府协调的“三方联动”督查机制。三是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从今年7月开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今年年底前,对全县存在违法行为的养殖场进行摸底,并完成祥凤寨水库禁养区内关停取缔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的关停搬迁任务。力争通过2—3年时间的整顿治理,促使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联系人:岳昌奇;联系电话:1356870675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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