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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检察院2014年决算编制说明

2015-9-1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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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向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检察工作范围的议案。

2、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及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依法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依法对全县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工作。

6、对县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提出预防对策和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9、规划检察技术、通信专网建设、信息网络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查复核工作。

10、负责全县检察工作中的具有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推动检察改革。

11、负责全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它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

12、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院检察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组织检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及警衔评定等工作。

15、规划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6、负责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宽严相济打击各类犯罪,促进和谐稳定有新作为。围绕影响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打击制假、售假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人,决定提起公诉257人。其中,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案件2件7人,起诉毒品类犯罪案件28件39人。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人,起诉8人。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6人,起诉8人。

2、标本兼治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政务有新成果。适应中央严厉惩治腐败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县畜牧局原局长漆某某、遂宁市房管局保障科科长许某等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4人,同比上升7.25%,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处县药品食品监督局原副局长蒋某某及稽查大队长张某涉嫌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

3、统筹兼顾诉讼活动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有新贡献。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纠正不当立案1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件。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起诉2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通与监管场所的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参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13次,发现不安全隐患3起进行了纠正。依法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10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20件,对1名通知不到的和3名重新犯罪的监外执行人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意见被采纳。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已全部采纳,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2件。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属独立编制、单独核算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83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36.1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向财政争取的“两房”建设资金增加。

2014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83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36.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83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两房”建设等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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