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值守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值班室,值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须请人替代。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和情况,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尤其是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要及时电话报告相关领导,同时报告应急办,便于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再按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精神办理,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登记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上一班值班人员将所接办的工作交给下一班值班人员,对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
五、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和蔼热情。对信访人员的诉求,要耐心进行解说劝导,做好工作,并通知相负责人前来协调处理,重大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请示汇报,再按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