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公函〔2016〕36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
复 函
龚文军、任常荣、吴鹏、代作光、王进中、吕春蓉、肖仕华、熊安全、代秀林、王淑兰、胡富兰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罗桂公路教练车秩序的建议》(第6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驾驶技术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目前,我县每年有近4000学员需参与路考科目三培训,但随着我县的城市面积越来越大,各条道路的交通流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的机动车驾驶人训练道路已有部分不能适应驾培需要。2016年1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全市驾校校长座谈会,征求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收集到的建议中,提出因考试科目的要求,需新增城市道路作为训练路段。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定城市道路训练路段
县公安局警大队对我县训练道路进行了排查,按照安全、不拥堵、便民的原则,对不再适宜训练的路段进行了调整,并增设适当的城市道路作为训练路段。同时主动联系了辖区3所驾校,征求驾校对重新指定和新增城市道路训练路段的意见,经综合分析,2016年4月7日,报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验收、审批、同意后,将我县蓬莱镇太吉大道郪江美景小区—久大蓬莱CNG加气站一段和X057线久大蓬莱CNG加气站—玉峰镇与中江县交界处一段作为我县教练车辆实际道路训练路段。
二、未选择我县其他道路的原因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及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三十九条相关要求,需要增设一段城市道路作为训练道路。如果将城市训练道路和其他训练道路分开,驾校车辆在穿越城区时可能因为车辆较多、路况复杂,学员紧张而引发交通事故。经研究,县公安局决定选择一条既连接有城区道路,又有普通公路的道路作为训练路段。通过对蓬乐路、射大路、蓬莱镇至隆盛快捷通道和X057线(罗桂路)的综合分析后,选择X057线(罗桂路)作为训练路段。主要是由于该路段将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连为一体,道路相比射大路、蓬乐路宽,行车速度又比蓬莱镇至隆盛快捷通道慢,目前是我县境内相对适合进行科目三训练的路段。
三、规范教练车训练秩序采取的措施
(一)着力增强驾校教练员安全意识。一是要求驾驶人培训机构强化自身管理,加强对教练员教育,经常性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练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从主观上遵章守法,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违法相对较多的教练车所在的驾驶人培训机构下发整改书。
(二)着力加大驾校教练车的安全技术检查力度。一是加大对教练员驾驶资格审查力度;二是定期抽查教练车,并对其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对安全技术不符的教练车,责令其所在驾校报废或停训;三是严格审查驾校学员培训路线,禁止在人口密集的繁华城区或交通流量大或弯多路窄坡陡的道路进行培训。
(三)着力加大教练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学习驾驶人不按规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未取得学习驾驶资格驾驶教练车、学习驾驶人不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教练车超员、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学习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直接追究教练员和该车所在驾校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同时抄告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此复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公安局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李前霈,联系电话:1582886188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