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大英县区域内KTV负责人,在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智慧卫监信息中心办公室,召开2022年KTV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会。
会前,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在单位入口处,为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要求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扫单位场所码,并为其做好信息登记。会上,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各位负责人学习了《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文通知》、《大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0号)等相关内容,并要求各负责人履行场所主体责任,重点公共场所管理、经营主体按照“谁的场所谁负责,谁在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中包括(一)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场所疫情防控主要责任人,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二)储备洗手液(肥皂)、消毒剂、口罩、手套、体温计等防疫物资,保证洗手设施正常运转,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在相对独立、人流较少的区域设置专用临时隔离观察点;(三)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通风不良时采用机械通风等方式加强通风换气。建立消毒台账,做好场所日常全面清洁消毒,高频接触物表面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垃圾分类收集,及时处理;(四)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五)场所入口处应设置查验点,对顾客健康码、行程卡等进行查验,为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应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六)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向进场所人员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落实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主管部门防控要求。会后,执法人员向各参会人员发放监督意见书19份,签署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19份。
下一步,大队将对歌舞厅场所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场所,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红牌,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