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公函〔2016〕33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
复 函
唐海军、邓彬、王清春、李发、周林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大英县车辆超载超限治理的建议》(第5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3年12月20日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县公安局重点治理对象。针对境内道路货车超载、闯红灯、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根据全省普通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求,县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采取有力措施,昼夜奋战,对超载超限车辆展开了新一轮治理攻坚战。截至目前,先后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0余台次,行政拘留2名冲关驾驶人,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一、当前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车辆改型。普遍存在加高货箱挡板、加大轮胎现象,车辆实际参数与报备生产的批准参数存在很大差距。
(二)涉牌涉证。路面执法检查常见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几辆表现特征一致的车辆使用同一号码号牌,假牌套牌。
(三)超限超载。在查获的违法拉沙、石子、土方、建渣的车辆中,超载100%以上的占30%以上,特别是核定载重质量不到50吨的重型半挂车辆,有的实际车货总重接近130吨,核定载重质量1.5吨的变型拖拉式车辆实际载重超过30吨。一般的超载幅度都在30%到50%之间。
(四)不遵守交通信号。由于超载超限、牌照违规安装悬挂等诸多因素,致使部分驾驶人随意闯红灯、强超强会、压线行驶,甚至逆向行驶、不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二、采取的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县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大了对货车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以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并重的方式,教育引导货车车主、驾驶人不超限超载,确保县域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县城区治超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二)全面加强路面巡逻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三长负责制”,把路面秩序中队90%以上的警力、100%的警车投入到路面上开展巡逻和执法检查,对货车无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载、超速、强超强会、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突出重点路段治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全县道路超载超限货车分布情况和运行时间特点,将X057线、S205线、城区道路列为管控重点,主要警力部署在靠近砂场源头、建筑工地路段,把夜间和早上、中午、傍晚4个时段确定为重点时段。
(四)严密查缉布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设点查控与路面巡逻、网上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货车经过的路段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砂石车辆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附近警车围堵查扣,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查清违法事实,记录在案,依法作出暂扣、处罚、整改决定,不允许现场民警就地处置,杜绝执法漏洞。
(五)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在落实处罚措施上,严格执行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补充规定,其中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5吨,对超过规定的车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六)媒体跟踪曝光。通过电视、广播、微信、互联网等渠道,对治理渣土车、拉砂石车辆交通违法专项行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整治行动中,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邀请大英专刊等媒体实地采访报道,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执法舆论氛围,鼓励群众举报和监督,争取群众和社会支持,形成强大整治合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此复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公安局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李前霈,联系电话:1582886188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