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大队、中心: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31日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20〕4号)(下称《三项制度》)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和县五届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改革创新、务实高效、统筹协调的原则,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为重点,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和推行智慧化执法建设,加快形成权责统一的执法体系,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三项制度》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科学决策机制和执法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运作更加规范有序,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到2021年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和互联互通的智慧执法平台;到2023年底,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建设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公示平台。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局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在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示相关内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2.强化事前公开。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全面、准确的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自由裁量标准等信息。及时完成权责清单、随机抽查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3.规范事中公示。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送达文书等日常执法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并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要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岗位要设置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各大队)
4.加强事后公开。
各执法大队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重新作出的,应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健全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由政策法规股公开上年度执法总体情况相关数据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各大队)
(二)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5.规范文字记录。
各大队要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按照全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流程,执法案卷标准,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监督监查股、执法管理股、各大队)
6.推行音像记录。
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暂扣物品、强制拆除等现场执法活动、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财务股、各大队)。
7.严格记录归档。
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和音像资料的制作、使用、保存。统一全局的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和执法案卷台账格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各大队)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明确审核机构。
成立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负责全局重大执法决定和案件的审核。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案件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局法律顾问要全面参与重大执法决定和案件审核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监督监查股、执法管理股、各大队)
9.明确审核范围。
编制《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的界定标准。凡是清单范围内的执法决定均需通过法制审核。(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10.明确审核内容。
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标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部门法定权限;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可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审核通过或者提出具体审核建议退回承办机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各大队)
11.明确审核责任。
各案件承办大队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送审材料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法制审核意见、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案件承办大队及其办案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法制审核意见错误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监督监查股、各大队)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2.优化执法平台。
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打造集执法指挥、协调、记录、处置、监督于一体的智慧执法平台,进一步优化数管中心收集、发布、指挥、监督功能,落实执法指挥、执法协调、执法记录、执法处置、执法监督、统计分析、执法考核等功能,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化。(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局办公室)
13.推行智慧执法。
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信息网络办理、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执法流程网上运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建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数管中心、执法管理股、各大队)
14.推进信息共享。
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数据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编制动态更新的行政执法数据清单、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加入省级行政执法数据库,实现执法数据汇聚。力争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执法管理股、数管中心、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
15.加强精准监督。
推行分级分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监督、执法监督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及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按照全国统一规划,全面接入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
16.深化关联应用。
充分发挥执法数据信息在舆情应对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全市城管系统红黑榜、社会诚信系统等,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管理依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我局的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管理股、各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各股室、大队、中心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人。要将"三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逗硬实施奖惩,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健全制度体系。
要结合当前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建设,推动制度整合,形成将"三项制度"贯穿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法素养和职业道德,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