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14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
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督委和市语委《遂宁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意见》(遂教督委〔2017〕1号)安排,市教督委将于2019年下半年组织专家组对大英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我县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全县群众文化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全县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二、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全县语言文字迎评工作,顺利通过市级督导评估,县政府成立大英县人民政府语言文字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三、督评内容和范围
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和发展水平,总分为100分。督导评估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且单项指标得分率不低于80%为合格,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下或单项指标得分率低于80%均为不合格。此外,为鼓励创造性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本次督评设置了“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特色加分项目,最高可加10分。
督导评估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时随机抽取国家机关(2个)、学校(3所)、新闻媒体(1个)、公共服务行业(2个)、城市街道(1条)、镇乡农村(1个)现场查看,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至9月)
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督评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遂宁市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要求,明确责任,逐条对照,制定落实措施,整改到位。
2.完成迎评台账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迎评办。
3.各职能部门12月底前分别完成镇(乡)、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4月至8月)
通过集中整改,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1.迎评办汇总全县迎评材料A1-A2部分,作为集中迎检材料。
2.在县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迎评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加强重点指导。其中,台账资料将作现场迎检材料。
3.5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道和镇乡农村六个方面的迎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县教育督导委和县语委于9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5.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向市级督导组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
做好市教督委和市语委组织的专家组评估检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定完善管理措施(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党政机关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12月底前报送涉及A1-A2部分的资料到迎评办汇总。
2.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按照《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2018年12月底完成)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LED屏幕和校园网站上设置公益宣传语言或设置2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镇乡农村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县交运局负责在客运站,县住建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LED屏幕上设置公益宣传语言。此项工作由各单位自主灵活开展,县语委办向有需要的单位提供宣传内容、模板等。
(四)强化社会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社会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材料印发到各责任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县群众都能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六、明确责任
对照《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一)县级各部门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江南路、滨江路、蓬莱路、永逸广场、交通街、步行街、围城路、中海大道、卓筒大道、花园干道、天平街、政府广场、政府后街、金元街、贾岛街等必查路段的不规范用字由县迎评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县执法局、县工商质监、公安、民政、交运、住建、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其中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全县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县教育局负责。
(四)县新闻中心、大英专刊、政府门户网站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县文广新局负责。
(五)大英县汽车客运站和公交车站及站台、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县交运局和住建局负责。
(六)政务中心、商业、邮电、文化、银行、保险、医院、出租车等主要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附件1.大英县人民政府语言文字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2.大英县迎接语言文字工作市级督导评估责任部门任
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