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责有以下14项: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险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招聘及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重点工作
1、根据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通报,大英县人社局负责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达到24687元,增速达到7.7%,在全市区(县)排第3位。
2、截止12月底,城镇新增就业5356人,完成市目标的109.3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低于市县目标的4.2%。
3、不断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业务向乡镇、社区延伸,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2月底,业务已开通了11个乡镇和5个社区。
4、吸引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大英县人社局代县政府起草,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回引返乡创业者创业的实施意见》(大府办函〔2016〕6号)。截止12月底,已回引97人返乡创业,其中有78人申报了创业担保贷款共计780万元。
5、狠抓就业促进工程,加强了创业培训。截止12月底,共开展了创业培训28期562人,完成市县任务的112.4%。通过现场模拟,学员互动,请成功者现场演讲等形式,提高了培训者的创业技巧和创业能力,社会反响好。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机保局、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8个(县医保局、县居保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民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县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县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人社部门本年收入合计994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6.24万元。
2016年县人社局支出决算总额为994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合计53.74万元。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9.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人社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965.44万元。县人社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375.4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09.97万元,下降55.46%。减少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其他就、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综合业务管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13.23万元,下降2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人社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8.93万元,占95.84%;,占医疗卫生支出411.36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款)10(项):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
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1(项):
①行政运行(2080101)2016年决算数为417.61万元;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2016年决算数为398.16万元;
③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2016年决算数为35.78万元;
④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2016年决算数为65万元;
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2016年决算数为386.59万元;
⑥劳动关系和维权(2080110)2016年决算数为70.45万元;
⑦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80111)2016年决算数为61.76万元;
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2016年决算数为22.16万元;
⑨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2016年决算数为44.04万元。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208(款)03(项):
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8)2016年决算数为6556.28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
①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016年决算数为170.15万元
②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2016年决算数为87.24万元;
③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145.1万元;
④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2016年决算数为331.1万元。
5、就业补助(类)208(款)07(项):
①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80701)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
②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705)2016年决算数为600万元;
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2016年决算数为87.51万元;
6、医疗保障(类)201(款)05(项):
①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70.1万元
②事业单位医疗(2080502)2016年决算数为21.58万元;
③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80599)2016年决算数为319.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人社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7.37万元、津贴补贴367.29万元、奖金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36万元、伙食补助费7.08万元、绩效工资105.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8.03万元、生活补助170.15万元、住房公积金47.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3万元。
公用经费25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1万元、印刷费16.66万元、手续费0.36万元、水费0.54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13.25万元、物业管理费4.61万元、差旅费25.34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工会经费3.58、福利费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8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人社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其中:县人社系统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65万元,下降30.8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5万元,下降31.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县人社部门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移交4辆公务用车,保留3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下降28.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县人社系统按照遂财预[2014]23号文件关于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审批程序,做到厉行节约,不超预算,所以“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均比2015年大大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5万元,占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31.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县人社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2、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5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25万元。主要用于县人社部门,人社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2045人,共计支出1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部、省、市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各地市(州)业务单位相互学习调研及区(县)来县汇报及交流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人社部门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人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82万元,比2015年增加97.11万元,增长61.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人社部门采购支出总额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其中:货物类用于市直人社部门购置办公设施电脑、一体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人社部门公有车辆3辆,属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附表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2016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3.2016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