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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清淤护航”行动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8-7-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县住建局    

摘要: {"原始ID":"c4fbba7662334244aa21d92381e6c588","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发布者":"县住建局    ","附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并以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为抓手,在全县深入开展“清淤护航”行动,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相关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主体”,抓住“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不良作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各镇乡党委、政府及县级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认真落实规定任务

    1.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等问题;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2.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涉、危房改造等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贫困户识别、脱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二)切实做好自选动作

1.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搞层层陪同,接受违规接待,收送土特产。工作偏重“材料美化”,虚报浮夸,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众信访反映强烈或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关扶贫项目未按规定时限推进,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报告等问题。

2.“好人主义”严重,监督检查工作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避重就轻,用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指出问题不具体、不点名道姓,整改意见隔靴搔痒,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信息互通机制不畅,重大问题线索处置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处置线索清“积淤”

1.存量线索“大起底”。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逐项编号、集中处置。

    2.新增线索“零搁置”。通过走村入户摸排、赶集日集中接访、设立反映点等方式,每个月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扶贫领域线索“无积压”“零暂存”。

    (二)专项查处问题治“沉淤”

    1.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局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查严办胆敢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尤其是专项治理开展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三)严格监督检查防“塞淤”

1.强化专项监督。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采取机动性明察暗访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

2.强化联合监督。立足高效、精准、优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和追责问责联动机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报县纪委,并提出问责建议,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固化证据,于3个工作日内移送县纪委,按照县纪委提出的书面建议调查处理。

3.强化重点监督。综合运用发函督办、当面交办、约谈督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多轮次、滚动性督办工作,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都要跟踪督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下沉一线,蹲点督办。

4.强化群众监督。综合运用广播、公开栏、微信等,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扶贫领域及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必须具体到每个项目、每户每人,接受群众阳光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严实工作作风。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进一步突出精准务求实效,坚决破除在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贻误“战机”等行为,坚决杜绝拈轻怕重,避难就易,解决问题矛盾本末倒置等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查处问责,持续释放出一寸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以优良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担负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本部门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到基层,将责任落到实处。局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落地实施。

(三)构建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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