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56号
根据李合等42户申请,位于大英县金元镇金河湾村的农房不动产权利已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5日
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56号 根据李合等42户申请,位于大英县金元镇金河湾村的农房不动产权利已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