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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防止返贫基金实施方案(修订稿)

2022-5-12 09:3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6cd171e00bf543adb2b68d2a5498114c","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教育补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乡村振兴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住房补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镇(街道)及城乡住房建设局验收县乡村振兴局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签署意见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县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程序住房补助必须在房屋改造实施验收后方可申报。

)临时岗位补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乡村振兴审核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五、注意事项

本人申请事项在所属镇(街道)领取相关申报表。教育补贴需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有二维码页),由本人或亲属(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

(二)(街道)审核事项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镇(街道)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主要负责核查申请人员是否属监测或脱贫户,申请内容是否属实等情况。镇(街道)收齐表册资料后,填写相关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审定。

(三)公示事项。乡镇根据核实情况,将符合补助条件对象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镇(街道)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县级相关部门审核事项县级部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信息的核实审定重点审核镇(街道)上报情况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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