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补助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村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县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三)住房补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村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镇(街道)及县城乡住房建设局验收→县乡村振兴局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签署意见→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县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程序。住房补助必须在房屋改造实施验收后方可申报。
(四)临时岗位补助申领按照“本人申请→村审核→镇(街道)审核、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签署意见→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县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五、注意事项
(一)本人申请事项。在所属镇(街道)领取相关申报表。教育补贴需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有二维码页),由本人或亲属(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
(二)镇(街道)审核事项。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镇(街道)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主要负责核查申请人员是否属监测户或脱贫户,申请内容是否属实等情况。镇(街道)收齐表册资料后,填写相关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审定。
(三)公示事项。乡镇根据核实情况,将符合补助条件对象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镇(街道)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县级相关部门审核事项。县级部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信息的核实审定,重点审核镇(街道)上报情况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