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幼儿健康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我县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围绕托幼机构落实“两案九制”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是否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饮水卫生管理,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及近视眼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发现少数托幼机构教职工健康证过期、消毒产品过期现象以及废弃口罩有其他垃圾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3家托幼机构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家托幼机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通过此次检查,压实托幼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