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2〕4号
雷孝艳、简昌平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4)第04259号和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346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孝艳、简昌平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