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 14号
继承人杨必胜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肖素蓉位于大英县市盐厂7-3号住宅楼3-1-6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肖素蓉的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杨必胜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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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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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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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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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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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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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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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4)第1365号; 大英全系字第7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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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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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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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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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盐厂7-3号住宅楼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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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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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