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16号
继承人张碧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光辉位于蓬莱镇新城区中海大道物华天宝三期19幢3单元3楼3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陈光辉的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张碧英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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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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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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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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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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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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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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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4)第05033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5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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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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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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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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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新城区中海大道物华天宝三期19幢3单元3楼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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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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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