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19号
继承人廖福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胡昌郁位于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4栋1楼17号商业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胡昌郁的50%份额登记在登记在继承人廖福香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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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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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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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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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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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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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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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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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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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昌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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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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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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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4栋1楼17号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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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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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