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25号
继承人王云川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王光明位于金元乡天全山村7社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王光明的50%份额登记在登记在继承人王云川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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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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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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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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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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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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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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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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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用(2015)第123525号;大英农房权证金元字第0005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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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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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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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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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乡天全山村7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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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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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