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30号
继承人陈银珍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王宪华位于蓬莱镇交通上街239-241号3楼住宅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王宪华的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银珍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265号
|
王宪华
|
陈银珍
|
房屋/土地
|
蓬莱镇交通上街239-241号3楼住宅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