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43号
继承人杨泽坤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景清泉位于蓬莱镇天星大道71号附1号转轮街社区安置房A区3栋2单元5楼4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景清泉的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杨泽坤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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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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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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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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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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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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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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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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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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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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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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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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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天星大道71号附1号转轮街社区安置房A区3栋2单元5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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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