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45号
继承人张喜、张文静、张鑫垚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屈春梅位于蓬莱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24幢1单元5楼2号不动产继承。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张喜、张文静、张鑫垚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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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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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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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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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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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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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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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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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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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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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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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喜、张文静、张鑫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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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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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凉亭街1号凉湾三期安置房24幢1单元5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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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5 月24 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