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0〕 55号
继承人蔡利苹、陈豪杰、陈珂妍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波位于大英县新城区金阳后街金福雅居1幢2单元7楼4号、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锦绣家园第2幢1单元)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蔡利苹、陈豪杰、陈珂研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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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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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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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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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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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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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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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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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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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2)第02056号 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2229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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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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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利苹、陈豪杰、陈珂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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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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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新城区金阳后街金福雅居1幢2单元7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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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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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7)第1271号 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19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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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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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利苹、陈豪杰、陈珂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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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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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锦绣家园第2幢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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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