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 43号
继承人陶文琼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何仁连位于蓬莱镇交通下街(市盐厂7-3号住宅楼)2单元6楼4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陶文琼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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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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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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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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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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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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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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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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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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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4)字第1374号 大英全系字第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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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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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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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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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交通下街(市盐厂7-3号住宅楼)2单元6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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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