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0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8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5万元,比2017年增加62.88万元,增长84.21%。主要是人员增多和因工作需要的差旅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联系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我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督查督办科、县国安办、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县“大调解”办、县防邪办,下设事业单位1个——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13人(编制人数13人),志愿者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51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17.98万元,年初结转1.3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51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5万元,项目支出180.36万元,当年结余12.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法事业的发展,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24.00万元,覆盖率达到88.25%。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单位机关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8.53万元,完成预算97.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8.39 万元,完成预算数9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违法犯罪举报奖励预算经费没有全部支出。1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6个,其中,网格化管理工作项目55.00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20.00万元,防邪工作项目12万元,“大调解”工作项目20万元,维稳工作项目10万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项目10万元。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以提升,社会环境稳定,未发生一起事态升级扩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对我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18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4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设置指标不够全面,未能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全情况;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计划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升单位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