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农 函〔2021〕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
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附件1)已经县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编制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建设内容或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附件2)。请务必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镇(街道)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联系人:贺虎,联系方式:13982553355)。
请务必认真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严格使用范围、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实施程序,凡涉及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须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2.方案提纲(建议)
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