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汛期暴雨预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21〕6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扎实抓好汛期预警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创安2021”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加强临时管控措施的落实和有效运转。
三、强加汛期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切实做到早预警、早防范。
四、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修订汛期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切合辖区、行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置,做好物资和装备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组织进行抢险救援。
附件:《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汛期暴雨预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21〕6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