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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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大英县]大政采竞(2021)0076号 | 项目所在地: | 大英县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党校 | ||
联系人: | 刘会玲 | 联系电话: | 139****1516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采购总预算(元): | 22000.00 |
保证金(元): | 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5-27 17:00:00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1-05-24 14:17: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28 09:00:00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 日内 |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5 日内 | ||
送货地点: | 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党校 | ||
相关要求: |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应满足: 一、质量技术: 1.竞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竞价。凡未按采购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竞价均视为无效竞价。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包装全新货物。 二、违约处罚 成交供应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业主有权拒收,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进行应标的,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以及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 3.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以少充多的;或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成交供应商以低价获取中标、但又不能按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5.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不相符的; 6.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 7.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 | 四川泓建宇安商贸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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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成交供应商带加盖公章的公司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大英县政务服务中心320办公室领取; |
报价信息
四川泓建宇安商贸有限公司
包件 | 商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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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计算机 | 戴尔 | 戴尔 | 3 | 5800.00 | 21300 |
2 | 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 | 惠普 | 2 | 1950.00 |
成都共赢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包件 | 商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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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计算机 | 戴尔 | 戴尔 | 3 | 5850.00 | 21450 |
2 | 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 | 惠普 | 2 | 1950.00 |
四川智科宇业商贸有限公司
包件 | 商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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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计算机 | 戴尔 | 戴尔 | 3 | 5880.00 | 21560 |
2 | 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 | 惠普 | 2 | 1960.00 |